低保,拿之无愧
来源期刊:软件工程2006年第12期
论文作者:龚昱
文章页码:41 - 42
摘 要:近日,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生活确有困难的毕业生可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曾经贵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如今却与“最低生活保障”联系在了一起。大学生该不该拿低保?
龚昱
摘 要:近日,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生活确有困难的毕业生可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曾经贵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如今却与“最低生活保障”联系在了一起。大学生该不该拿低保?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