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企改革 再铸有色辉煌——浅析有色金属三大集团公司进行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试点的合理性
来源期刊:中国有色金属1999年第12期
论文作者:贾振宏 胡凤英
文章页码:8 - 16
摘 要:<正> 1999年6月国务院分别以国函[1999]66、67、68号对国家经贸委《关于报送中国铝业集团公司、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中国稀有稀土金属公司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请示》做了批复,同意有色金属三个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并指出:“同意集团公司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对所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
贾振宏,胡凤英
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中国有色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摘 要:<正> 1999年6月国务院分别以国函[1999]66、67、68号对国家经贸委《关于报送中国铝业集团公司、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中国稀有稀土金属公司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请示》做了批复,同意有色金属三个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并指出:“同意集团公司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对所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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