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矿山企业的环境责任及其实现
来源期刊: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论文作者:王世进 彭青
文章页码:10 - 13
关键词:矿山企业;环境责任;责任体系;责任实现机制;
摘 要:矿山企业的环境责任分为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其核心是清洁生产。立法应当围绕这个核心,对矿业开发前、矿业开发中和闭矿后的矿山企业环境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应该通过建立矿山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矿山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激励和引导制度、鼓励与吸收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和检查、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及加强矿山企业环境责任实施的监督等措施,促使矿山企业全面履行其环境责任。
王世进,彭青
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
摘 要:矿山企业的环境责任分为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其核心是清洁生产。立法应当围绕这个核心,对矿业开发前、矿业开发中和闭矿后的矿山企业环境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应该通过建立矿山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矿山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激励和引导制度、鼓励与吸收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和检查、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及加强矿山企业环境责任实施的监督等措施,促使矿山企业全面履行其环境责任。
关键词:矿山企业;环境责任;责任体系;责任实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