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与其他作品著作权之比较
来源期刊:软件工程2000年第6期
论文作者:赵兴宏
摘 要:<正> 以1972年菲律宾将软件纳入著作权保护体系为先导,美国等数十个国家也先后确定了软件著作权保护地位。尽管日本、韩国、巴西等国曾试图建立新的软件法律保护体系,但在美国的干预下,仍未突破目前多数国家认可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我国于1991年6月4日发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
赵兴宏
摘 要:<正> 以1972年菲律宾将软件纳入著作权保护体系为先导,美国等数十个国家也先后确定了软件著作权保护地位。尽管日本、韩国、巴西等国曾试图建立新的软件法律保护体系,但在美国的干预下,仍未突破目前多数国家认可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我国于1991年6月4日发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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