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及物权意义
来源期刊:资源信息与工程2017年第6期
论文作者:马超
文章页码:121 - 122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物权意义;
摘 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自我国农村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建立后,农村宅基地不具备完全的商品属性,也不具有完全财产权利的资本属性。通过地籍调查工作,实施确权登记发证,将证书发放到农民手中,从而在机制上将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而且实现宅基地由资源属性向财产属性转变,它将对打破城乡二元化结构产生深远意义。
马超
河南中煤测绘公司
摘 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自我国农村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建立后,农村宅基地不具备完全的商品属性,也不具有完全财产权利的资本属性。通过地籍调查工作,实施确权登记发证,将证书发放到农民手中,从而在机制上将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而且实现宅基地由资源属性向财产属性转变,它将对打破城乡二元化结构产生深远意义。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物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