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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011

江铜集团公司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发布时间:2011/3/1 10:20:451508次

据江西铜业集团报道:

  近日,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认定江铜集团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为江西省2010 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可连续三年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2008年,国家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将享受相应的减税、免税优惠。在国家明确了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后,公司党政高度重视,由总经理助理唐德龙牵头负责,成立了以科技开发部、财务部为主要成员的工作组。通过几个月的艰苦工作,工作组在德兴铜矿、贵溪冶炼厂等单位的配合下,编写了约一百万余字的申报材料,完成了复杂的申报程序,最终申请成功。

  据悉,公司目前已获得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期满后可提出复审申请。根据规定,公司自2010年起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原来执行的25%的所得税率降低10%。近年来,公司每年的利润总额都达数十亿元,照此估算,公司未来三年每年均可享受数亿元的所得税优惠。

  科技开发部总经理蒋卫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由于获得了税收优惠,使得公司能够有更多的资金投入生产发展和科研开发,对全面实现公司“十二五”规划目标有着重要意义。并且,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也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产品的品牌效应,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

  资料链接: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申请认定企业必须符合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等硬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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