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消息 环境保护部东北督查中心处长张信芳带领督查组一行3月1日来到山东滕州,检查滕州市铅酸蓄电池生产治理工作情况。
枣庄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永刚、滕州市政府副市长宋博陪同检查。
重金属环境监管被环保部列为“十二五”环境监管的重点,滕州市高度重视铅酸蓄电池企业的环境监管,“十一五”期间就开始对铅酸蓄电池企业实施了严格的环境管理,所有新建蓄电池企业必须办理环保审批,并按照环评批复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废水不外排,铅泥等危险物质委托资质单位。
同时,滕州市环保局局实行“驻厂员”制度,每个重金属企业都派驻监察人员,实时掌握环境治理情况,为确保涉及重金属企业的环境安全。
近年来,滕州市政府也对一些选址不当、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蓄电池企业进行了强制关停。
督查组一行先后查看滕州市新佳能等企业的关停现场和滕州兴威等蓄电池等企业的生产现场,详细了解了滕州市对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等有关情况。
督查组认为,滕州市高度重视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标准高、措施严,成效显著。
下一步要继续强化监管,推动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