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物价特别是房价的涨幅较大,已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也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
问题反映到我脑子里,自然也产生了看法和意见并想提出来和大家探讨。
物价、房价的涨与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是供和求一对矛盾寻求平衡的结果。
近一段时间来,物价、房价之所以上涨较快是求大于供的必然结果。
要控制物价、房价的过快上涨,就要扩大供,抑制求。
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不但有利于刺激生产,增加供应,而且有利于广大农业人口增加收入,缩小城乡之间收入的差距,这是好事,是我们乐见的,不需要去抑制,我们要抑制的是求的过快示增长。
广大的低收入人群,不但买不起房,就是一日三餐有些还有困难,显然也不是抑制的对象,而是需要提高的对象。
我们要抑制的是那些高收入的人群(包括贪腐分子)。
他们年薪动辄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上千万元! 而这些高薪白领,大量存在于公有制的垄断行业,私企老板是不会轻易发高薪的,如果没有公有制企业的高薪比着,就更是如此。
所以关键是要抑制公有制垄断行业的高薪。
公有的垄断企业是广大公民的财产,它们的利润理应回馈广大民众,而不应该让少数人中饱私囊。
接受人民委托管理公有财产的机构有权,也有责任限制这些垄断企业的薪酬。
而且已经到了必须控制它们薪酬分配的时候了。
至于房价问题要分别对待。
纯粹的商品房,房价应由市场决定。
近些年来,商品房房价之所以飙升,肯定是套是高收入人群需求飙升的结果,根本不是因为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高,各种税收高造成的。
只要房子卖的出去,开发商多赚一点,政府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收多收一点都是可以的,这样才能把高收入人群的钱多收回来一点,并为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多投入一点。
对于广大无房的低收入人群,政府确实需要多建一些保障性住房来帮他们解决住房困难,但是不管是出售的保障性住房还是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其售价或是租金都不应低于建房的成本价,这样才有利于防止腐败。
对于少数付不起成本价租金的住户,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由民政部门视家庭收入状况按月发放住房补贴。
住户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可以调整其补助金额或者取消补贴。
采用成本价租金对有困难另给补贴的办法有有利住户家庭经济发生变化时即时退出保障性住房。
这样才能让更多应该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人可以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并使政府有更多的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从而扩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并有利于保障性住房的良性循环。
以上是个人一孔之见,供大家探讨,也希望供政府有关部门参考。
罗海峰 201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