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 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锡新管发[2010]108号)文件精神,公司获得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上市奖励"资金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
公司于2011年3月8日收到该资金。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该资金将作为公司营业外收入计入2011年度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