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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011

广晟有色向证监会报送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文件

发布时间:2011/3/25 10:12:16609次

据中国有色网报道:

  2011年1月25日,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简称“广晟公司”)与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有色集团”)于2011年1月25日签署了《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广晟公司制作了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文件,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2011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向广晟公司发出了11016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该补正通知书对广晟公司报送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简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提出了补正要求,并要求其在30个工作日对补正通知进行回复和提供补正材料。

  

  广晟公司对补正通知进行了回复,并于2011年3月24日向证监会报送补正材料,但由于要求的补正材料中涉及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国有资产行政划转的批准文件,而本次国有资产行政划转的申请正在审核过程中,广晟公司无法按期提交该批准文件。

  为此,广晟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延期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国有资产行政划转的批准文件的申请,待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国有资产行政划转批复后,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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