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May

2011

伊春市矿产开发整合工作通过国家验收

发布时间:2011/5/4 14:56:40962次

据伊春市国土资源局报道:

新闻导读:按照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部门联合组成第十一抽查验收组于4月8日至10日到我市,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检查验收组认真听取了伊春市人民政府整合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实地抽查了伊春西林铅锌矿区省级重点挂牌督办整合矿区,现场参观了伊春市向部里推荐的伊春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西林铅锌矿整合先进矿山,观看了资源整合专题片,检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了相关问题。

  同时,召开有国土资源部门、区人民政府、整合主体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有关人员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内容进行提问。

  经检查验收组共同商议,形成验收意见,我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检查验收组指出,伊春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12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伊春市专门成立了以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

  伊春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

  为推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政策配套,措施到位。

  伊春市制定了《伊春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和《伊春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重点矿区和矿山挂牌督办方案》,为确保整合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保证。

  三是责任落实,推进有力。

  突出重点和难点区域,对重点矿区实行挂牌督办。

  伊春市根据矿业权的实际情况,整合2个探矿权,注销3个;整合后探矿权减少4个,保留91个,探矿权数量比现在减少4.2%;采矿权整合2个重点矿区,注销5个,保留采矿权105个,采矿权数量减少6.3%,达到预期效果。

  

  检查验收组强调,由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矿产开发结构的任务依然较重,整合工作部门联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最后,检查验收组就伊春市下步整合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抓紧做好整合后续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合工作任务;二是认真总结整合经验,加强宣传引导;三是全面实行矿业权设置方案管理制度,实现整合工作常态化管理;四是强化协调领导,充分发挥共同责任机制作用;五是利用好部、省现有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保护力度;六是加强矿产执法监察工作,维护矿产资源正常开发秩序。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财、省矿管处调研员全柏峰、牛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矿产执法处副处长边江、中国国土资源报黑龙江记者站副站长关伟陪同抽查验收;伊春林管局副管局长程洪胜、政协副主席崔卫国参加了抽查验收工作会议。

  

<上一页1 下一页 >

相关新闻

  •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