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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010

俄美相继对中国钢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10/5/25 17:01:38945次

据中国矿业网报道:

  5月14日,俄罗斯对原产于中国的轴承钢管作出反倾销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19.4%的反倾销关税,为期三年。俄罗斯政府发言人指出,对中国轴承钢管进口征收特别关税将于2010年6月10日正式生效,此前,从中国进口轴承钢管已导致俄罗斯本国企业被排挤出轴承钢管市场,并导致企业处于破产边缘。

  俄罗斯工业贸易部建议政府提高关税,保护本国生产商免受中国倾销产品排挤,为此俄政府决定对中国轴承钢管产品征收19.4%的反倾销关税,此税率还适用于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

  从2008年年底起,应俄罗斯轴承钢管大型生产商包括伏尔加钢管厂、锡纳拉钢管厂、第一乌拉尔斯克新钢管厂的请求,俄罗斯工业和贸易部对中国进口轴承钢管展开历时两年多的调查。此次俄政府确定的 19.4%的反倾销税率比俄工业和贸易部建议的税率低10个百分点。

  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一项最终裁定,中国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制造商在美国倾销其产品,或获得国家补贴,决定对来自中国的进口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中国钢绞线制造商和出口商将面临 42.97%~193.55%的惩罚性关税。

  美国商务部称,对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征收175.94%的最终倾销税,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倾销税率为175.94%,无锡金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42.97%。美国商务部在一份声明中称,其他所有中国制造商或出口商将被征收 193.55%的最终反倾销税。

  美国商务部同时称,其中部分中国企业获得补偿性补贴,补贴率介于8.85%~45.85%。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最终补贴率分别为8.85%和45.85%,其他生产商或出口商获得补贴率为27.35%。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6月28日作出裁定,确认该项进口是否对美国生产商造成实质性伤害。当ITC最终裁定进口产品是否损害诉讼者利益后,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将被评估。

  2005年美国曾对印度、巴西、韩国、泰国、墨西哥五国生产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产品进行反倾销,包括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内的中国许多生产企业都是以此为契机进入美国市场。中国出口美国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产品近年来逐渐减少。据美方统计,2008年中国对美出口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为1.78亿美元,而2009年美国进口我国该产品的总额已经降至13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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