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4月2日,本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具体事宜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现将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本公司、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简称"矿业总公司")、中国地质科学院盐湖与热水资源研究发展中心(简称"盐湖中心")、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自治区投资公司")已于2010年3月29日签署《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暨增资协议书》(简称"《重组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对于扎布耶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及增资的相关安排。
2、根据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以及《重组协议》,本公司、矿业总公司已分别履行对扎布耶公司承担债务手续(其中,本公司、矿业总公司已于2010年4月2日、2010年4月9日分别替扎布耶公司归还完其所欠中国农业银行拉萨市康昂东路支行4,365万元和 8,135万元债务,各自担保责任已免除)及以债权对扎布耶公司增资手续,盐湖中心已履行以债权及现金对扎布耶公司增资手续,扎布耶公司已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0年 4 月16 日取得由日喀则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此次重组及增资后,扎布耶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43,000万元。其中: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4,39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6.72%;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7.21%;中国地质科学院盐湖与热水资源研究发展中心出资人民币2,58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6%;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0.07%。
特此公告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一0年 四 月二十 日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延期披露2009年年度报告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原定于2010年4月26日披露,公司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计划参加4月24日召开的相关董事会会议,公司决定将本次会议顺延至2010年4月25日召开, 2009年年度报告延后至2010年4月27日披露。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