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相关会议获悉,为切实加强赣州市稀土、钨、萤石、锡、钼等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勘查、开采秩序,促进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赣州市从6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政府、市矿管局牵头,联合公安、安监、工商、环保、水保、国土、林业、供电等部门,组织对无证勘查、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勘查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坚决取缔无证勘查、开采稀土等矿产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拆除违法工程的地面设施,查封设备、封闭井口,停止水、电和火工产品供应,恢复地貌,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对辖区内有证矿山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充分利用矿业权核查成果,及时纠正矿山越界开采,严厉打击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行为,严肃查处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进全面清整和规范,依法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和违规承包行为,2012年6月底前必须全部整改到位;全面核查稀土等矿产开采总量情况,进一步落实总量控制措施,对未进行年度采掘计划审批的矿山,停止供应火工产品,不得发放准运证,并依法予以查处;组织对稀土尾水点、渣头点回收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规范以尾水点、渣头点名义回收稀土的行为。
通过整治,使稀土等矿产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坚决取缔,浪费破坏矿产资源和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