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消息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6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10年6月7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会董事10名,亲自参加会议董事10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韦江宏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债确定由有色控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9年7月13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债发行方案的议案》,其中担保事项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确定是否需要担保,并办理相关事宜。为了进一步明确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董事会确定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由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提供担保,并由董事会办理与有色控股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