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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010

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共计406种商品出口退税下月取消

发布时间:2010/6/23 10:37:294次

据中国有色网报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发布通知称,406种商品出口退税将彻底取消

  

  据新华社6月22日报道,分析人士指出,这是中国自2008年下半年针对外需回落重启上调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首次对这一政策进行反向调整。

  “从两部门列出的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中可以看出,此次调控主要针对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此举是上月初国务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以来,政府出台的又一“铁腕”调控举措。

  根据两部门列出的清单,此次调控力度空前,很多商品如氯硝丙烷、双氯酚等原先享受的出口退税率均在13%或17%的水平。

  “从前期频繁上调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到此次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如此大力度政策调控更加凸显决策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意图。”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在今年5月初举行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明确提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官方数据显示,“十一五”前四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这意味着我国要实现“十一五”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仍十分艰巨。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由于国内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化工等6大高耗能行业加快增长,一季度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上升3.2%,进一步加大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压力。

  张斌认为,取消部分钢铁、化工产品等“两高”商品的出口退税,实际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经济手段增加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有助于推进节能减排,抑制过剩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白景明指出,此次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一方面是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加快完善税收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工具调控作用的体现。

  “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未来我国税收政策改革的一大方向,就是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白景明说。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部分钢材;

  2.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3. 银粉;

  4. 酒精、玉米淀粉;

  5. 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新闻链接:

406种商品出口退税7月15日起彻底取消

  近两年来首度反向调整,“退出”前奏一再响起

  6月23日消息 中国自2008年下半年针对外需回落重启上调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首次对这一政策进行反向调整。

  周末二十国集团峰会召开在即,中国再度用行动“诠释”自己推动全球经济均衡增长、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决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联合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将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406个税则号商品的出口退税。

  分析人士指出,这是中国自2008年下半年针对外需回落重启上调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首次对这一政策进行反向调整,“继汇率政策正常化之后,财税政策亦显露趋向常态的迹象。”

  根据两部门通知,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涉及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资讯, 行情)淀粉、农药、医药、化工产品、塑料及制品、橡胶(资讯,行情)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共计406个税则号。

  “从两部门列出的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中可以看出,此次调控主要针对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此举是上月初国务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以来,政府出台的又一“铁腕”调控举措。

  根据两部门列出的清单,此次调控力度空前,很多商品如氯硝丙烷、双氯酚等原先享受的出口退税率均在13%或17%的水平。

  “如此大力度政策调控更加凸显决策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意图。”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中国上一次对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是2009年6 月,当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出口带来的严重挑战,中国大幅提高2600多个税则号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对部分商品实行最高达17%出口退税率,对应产品涉及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技术含量产品和深加工产品。

  可查数据显示,从2009年11月起,进出口已经延续了7个月的恢复性增长。在去年5月同期下滑至谷底的基础上,今年5月份进出口更是实现了较大幅度的恢复性增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史丹表示,取消这些高耗能行业的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短期内市场会有反应,但不会造成出口量急剧下降,长期来看会促使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

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历次重大调整一览

  路透北京6月22日电---中国财政部周二(22日)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今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包括部分钢材和有色金属加工材等.

  以下是路透根据过往报导及中国官方媒体的数据整理的,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出口退税政策历次重大调整背景资料:

  --2010年7月15日

  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包括部分钢材和有色金属加工材,玉米淀粉及部分塑料及制品等.其他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还有部分橡胶、玻璃及制品,银粉、酒精、农药、医药、化工产品等.

  --2009年6月1日

  提高部分机电和钢铁制品,以及玉米淀粉和酒精的出口退税率.将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并将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2009年4月1日

  将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此次调整共涉及3,802个税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的有合金镍条、型材,镍丝,镍管;铝合金制空心异型材;不锈钢热轧条;外径 25mm的其他精炼铜管;部分橡胶及其制品、毛皮衣服等皮革制品、日用陶瓷、显像管玻壳、金属家具等制品等.

  --2009年2月1日

  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至15%,此次调整涉及3,325个税号.

  --2008年11月1日

  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分为5%、9%、11%、 13%、14%和17%六档.

  --2008年8月1日

  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2007年7月1日

  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经过这次调整以后,出口退税率变成5%、9%、11%、13%和17%五档.

  --2005年

  分期分批调低和取消了部分"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适当降低了纺织品等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出口退税率,提高重大技术装备、IT产品、生物医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2004年1月1日

  调整出口退税率为5%、8%、11%、13%和17%五档.

  --1998年

  提高了部分出口产品退税率至5%、13%、15%、17%四档.

  --1995年和1996年

  第一次大幅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由原来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调整为3%、6%和9%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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