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为钢材运输减负
来源期刊:冶金经济与管理2013年第5期
论文作者:本刊编辑部
摘 要:<正>2012年,我国在上海、北京、广东、安徽等省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进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营改增");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在我国交通运输全行业开展试点。实行该政策后,增值税将覆盖所有货物与劳务的全部环节,重复征税的现象将被消除,企业税收成本将会降低。对近年来受到各种生产要素成本上涨困扰的钢材运输企业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对运输企业是一大利好,试点以来,相关运输企业受益颇丰。如安徽省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中,截至2013年6月,税负减少的约占59.1%,近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减轻。"营改增"对钢材运输企业的有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本刊编辑部
摘 要:<正>2012年,我国在上海、北京、广东、安徽等省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进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营改增");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在我国交通运输全行业开展试点。实行该政策后,增值税将覆盖所有货物与劳务的全部环节,重复征税的现象将被消除,企业税收成本将会降低。对近年来受到各种生产要素成本上涨困扰的钢材运输企业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对运输企业是一大利好,试点以来,相关运输企业受益颇丰。如安徽省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中,截至2013年6月,税负减少的约占59.1%,近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减轻。"营改增"对钢材运输企业的有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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