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铝厂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共管初探
来源期刊:轻金属1990年第12期
论文作者:彭遂胜 姚振家
文章页码:13 - 16
摘 要: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实行共管是在改革不断深化中摸索出来的一种新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形式。双方对国家推行的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共同负责,在工作中互相制约,互相支持。本文通过工作实践说明了投资共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了投资共管的形式、权限、责任及其作用。本文介绍了投资共管的组织机构、基本任务,经济效益、实施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彭遂胜,姚振家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山西铝厂建设指挥部
摘 要: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实行共管是在改革不断深化中摸索出来的一种新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形式。双方对国家推行的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共同负责,在工作中互相制约,互相支持。本文通过工作实践说明了投资共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了投资共管的形式、权限、责任及其作用。本文介绍了投资共管的组织机构、基本任务,经济效益、实施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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