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行业国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行为有效性分析
来源期刊:矿冶工程2006年第4期
论文作者:李建华 邓英杰
关键词:有色金属行业; 国有上市公司; 董事会行为; 公司治理;
摘 要:对有色金属行业国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行为有效性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内部制度不尽合理,董事会规模偏大,董事会独立性不够,董事会成员平均年龄偏大;董事会成员的激励不到位,董事持股份额很小,报酬不平衡;董事会成员的约束乏力,在外部约束中,由于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完善,因此对董事的约束有限,在内部约束中,由于股权结构不合理,国家股占绝对多数,致使股东大会流于形式,监事会形同虚设.有色金属行业国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行为的质量有待提高.
李建华1,邓英杰1
(1.中南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摘要:对有色金属行业国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行为有效性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内部制度不尽合理,董事会规模偏大,董事会独立性不够,董事会成员平均年龄偏大;董事会成员的激励不到位,董事持股份额很小,报酬不平衡;董事会成员的约束乏力,在外部约束中,由于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完善,因此对董事的约束有限,在内部约束中,由于股权结构不合理,国家股占绝对多数,致使股东大会流于形式,监事会形同虚设.有色金属行业国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行为的质量有待提高.
关键词:有色金属行业; 国有上市公司; 董事会行为;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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