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涉矿民事案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冲突和协调
来源期刊:矿产保护与利用2013年第2期
论文作者:罗小民 袭燕燕 孙映祥
文章页码:1 - 5
关键词:矿产资源管理;行政权;司法权;冲突;
摘 要:探矿权采矿权具有行政许可和用益物权双重属性,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于矿业权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往往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管理要求产生冲突,既容易造成判决执行不利和管理不顺畅,也容易侵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以上问题分析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法律关系、法律效力,并参考土地、房产等相关不动产管理中处理类似问题的法律规定,提出了协调涉矿民事案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冲突的相关建议,即从体制顺畅、程序顺畅和意见协调顺畅三方面理顺司法权与行政权冲突,促进矿产资源管理优化。
罗小民,袭燕燕,孙映祥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摘 要:探矿权采矿权具有行政许可和用益物权双重属性,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于矿业权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往往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管理要求产生冲突,既容易造成判决执行不利和管理不顺畅,也容易侵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以上问题分析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法律关系、法律效力,并参考土地、房产等相关不动产管理中处理类似问题的法律规定,提出了协调涉矿民事案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冲突的相关建议,即从体制顺畅、程序顺畅和意见协调顺畅三方面理顺司法权与行政权冲突,促进矿产资源管理优化。
关键词:矿产资源管理;行政权;司法权;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