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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皮革中9种重金属元素的含量

来源期刊:理化检验-化学分册2013年第1期

论文作者:孙海波 高树林 明方宇 柏明

文章页码:48 - 104

关键词:火焰原子荧光光谱法;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重金属元素;皮革;

摘    要:皮革样品经硝酸-高氯酸(4+1)混合酸湿法消解后,用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其中砷、锑、汞、铅和镉的含量;样品经干法灰化后,用火焰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其中铬、钴、铜和镍的含量。对各元素的稀释介质、还原剂和仪器工作条件作了详细的叙述。9种元素的质量浓度与吸光度分别在一定的范围内呈线性关系;砷、锑、铅、钴和镍的检出限(3S/N)为0.5 mg·kg-1,汞、镉和铜的检出限(3S/N)为0.05 mg·kg-1,铬的检出限(3S/N)为5.0 mg·kg-1。应用此法分析了皮革样品,以标准加入法做回收试验,回收率在89.2%~106%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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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皮革中9种重金属元素的含量

孙海波,高树林,明方宇,柏明

摘 要:皮革样品经硝酸-高氯酸(4+1)混合酸湿法消解后,用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其中砷、锑、汞、铅和镉的含量;样品经干法灰化后,用火焰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其中铬、钴、铜和镍的含量。对各元素的稀释介质、还原剂和仪器工作条件作了详细的叙述。9种元素的质量浓度与吸光度分别在一定的范围内呈线性关系;砷、锑、铅、钴和镍的检出限(3S/N)为0.5 mg·kg-1,汞、镉和铜的检出限(3S/N)为0.05 mg·kg-1,铬的检出限(3S/N)为5.0 mg·kg-1。应用此法分析了皮革样品,以标准加入法做回收试验,回收率在89.2%~106%之间。

关键词:火焰原子荧光光谱法;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重金属元素;皮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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